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公司资质 版权声明 网站地图
西藏减税降费政策(西藏税收优惠政策总结)
发布时间: 阅读量:

4月25日消息:西藏减税、免税等优惠政策大面积结束!
西藏发布紧急通知全面整治“税收洼地”
昨天(4月24日),赛博兰获悉网上转发的西藏自治区政府下发的紧急通知《关于清算规范财税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表示:近年来,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我区地方政府及所属部门制定出台的一些税收政策,在短时间内促进了全区经济发展,但不遵守国家有关文件和规定,构成“税收洼地”,在一定程度上扰乱市场秩序,削弱地方财政调控能力,影响国家和自治区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性。
全悬挂
文件要求,要全面清理规范各地区(市)、行署(人民政府)、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其所属部门、自治区现行政策。党委、政府制定、发布的财税政策以外的政策。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这既包括正式文件规定的政策,也包括正式文件未规定但实际落实的政策。
税收政策。包括优惠税率、超出免减税范围或期限、提高起征点或扣除金额、缩短折旧年限等。
财政支出政策。与企业或其投资者(管理者)缴纳的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的财政支出政策。包括先税后税、收入支出清单、财务奖励或补贴(如退税或限制性股票减持奖励)等。
需要注意的是,西藏此次暂停的是各地出台的政策,而自治区党委、政府制定的优惠政策仍然有效。但从西藏各地区出台的招商引资税收政策来看,优惠幅度非常大。
2017年国家税务总局检查医药企业,西藏成为重点
既然称得上“税收洼地”,每一个进藏企业想必都把这些政策发挥到了极致。这给税收重的医药行业带来的诱惑可想而知。这也促使一些实力雄厚的毒贩干脆将登记地点迁至西藏。
今年2月,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发布《2017年税务稽查重点工作安排》号通知,明确提出将西藏、安徽等地作为重点地区开展医药医疗行业专项整治。
安徽是全国最大的药品集散地,覆盖范围广;藏药企业受到关注,必然与慷慨的税收政策有关。
一方面国家税务总局严查,另一方面大量税收优惠政策取消,西藏对医药企业的吸引力明显下降。从长远来看,两票制将全面推行,企业处理票据时将少一种选择。税负沉重的医药企业缺乏合理避税的渠道。
附:西藏各地区招商引资税收优惠政策
拉萨地区
《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优惠政策》
概述:各类企业所得税均为10%。高新技术企业可免征企业所得税8至10年,期满后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他企业也可享受不同年度的所得税减免。地方财政对流转税、所得税实行规定。再次支持。
日喀则地区
《日喀则地区实行《西藏自治区关于招商引资的若干规定》的意见》
概述: 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0%。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受不同年度的免税。地方财政支持流转税、所得税。
《聂拉木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概述:不同金额的财政支持
《萨迦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概述:土地出让金分期支付
山南地区
《山南地区关于招商引资的若干规定》
概述:高新技术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8至10年,其他企业还可享受一定期限的免税和再投资退税。
林芝地区
《林芝地区招商引资若干优惠政策》
《林芝地区招商引资若干优惠政策补充规定》
概述:符合条件的企业所得税免征、流转税和所得税地方财政支持、土地出让金分期缴纳
昌都地区
《昌都地区关于进1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实行方案》
概述: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0%,高新技术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8至10年,地方财政对流转税、所得税给予进一步支持。
《察雅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概述: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0%,基础设施、农牧业、养殖业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6年。
《边坝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概述:土地出让金折扣
那曲地区
《青藏铁路那曲物流中心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若干规定》
概述:符合自治区产业定位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8年至10年。地方财政将对流转税、所得税给予进一步支持,关税予以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