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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就医直接结算要符合哪些条件(跨省就医直接结算医院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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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召开全国基本医疗保险联网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会议,与北京等首批申请全国联网基本医疗保险的22个省份签订工作责任书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表示,全国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上线,标志着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正式进入政策制定和制度建设阶段进入政策落实、系统部省对接、试运行新阶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重点抓好京津冀、上海、广州等医疗集中地区和人员登记、系统对接、预缴拨付、社保全国使用等重点工作牌。他们会扭转时间,在发射前做好各种准备。
具体来说,2016年底基本实现全国联网,启动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2017年,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开始逐步解决,年底扩大到符合转诊规定的其他地区住院医疗费用名额将直接结算。
人社部已与北京等22个申请全国首批基本医疗保险联网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省份签订工作责任书。其中,北京等10个省份现场签署工作责任书,其他12个省份在分会场签署工作责任书。责任书确定了中央和地方的重点工作任务和时限要求。
人社部还强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可申请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其中,退休人员异地安置,是指退休后异地定居、户口迁至居住地的人员;外地常住居民是指在外地居住并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是指受用人单位派往异地工作的人员。符合投保地要求的人员;外地转介人员是指符合参保地转介条件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