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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劳动懂劳动爱劳动(什么是社会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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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息的关系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追溯到古希腊,哲学家们就开始争论“劳动”与“休闲”之间的关系。亚里士多德提出:“休闲比工作更可取,也是后者的目的。” 1847年,英国通过了《十小时工作日法案》,规定了工人的最低工作时间; 1919年通过的《国际劳动宪章》规定了8小时工作制。这个系统后来逐渐被世界各地的企业所认可。
现在很多人都很忙,“五加二”、“白加黑”的加班已经成为常态。这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工作状态,但现实中却拥有不少粉丝。一些企业家不把重点放在提高内部劳动生产率和管理水平上,而是把加班当作企业文化,要求员工达到“无私”的工作状态。这无疑曲解了劳动和斗争的初衷。
改革开放使中国从20世纪50年代初的“一穷二白”国家发展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这背后是一代又一代人为崇高理想无私奉献、无私奉献的结果。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很大一部分劳动力将工作视为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的甚至将工作视为一生的乐趣。正是这个群体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提高了社会平均生产效率。
这个群体在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有很大不同。比如,1990年代的金融家、2000年代初期的程序员、当今“互联网+”行业的精英们,在社会生产力发展不平衡的情况下,投入了比普通人更多的工作和劳动,推动了互联网的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整体进步,催生了一定时期的杰出创新者和潮流引领者。
社会平均生产力的提高,让更多的人从繁忙的工作中解放出来,有了更多的休闲时间。然而,许多为了促进社会生产力提高而牺牲闲暇时间的劳动者群体在待遇和福利方面并没有得到充分的补偿,从而导致了“时间不公正”的现象。
发达国家的社会发展经验表明,科技进步和先进的管理方法对于提高现代社会的生产效率比延长工人的工作时间更有力。因此,政府应建立社会发展评估机制,科学评估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状况,使不同类型的人才在个人收入、医疗、育儿教育、养老等方面得到一定的补偿。
企业应该把重点放在提高内部劳动生产率和管理水平上,而不是用制度直接或间接限制工人“自觉”加班。此外,企业应更加注重保护劳动者特别是科研创新人员的身心健康。在为他们提供标准化的“计时服务付费”的同时,他们应该采取更加积极的态度,努力提高这一群体单位时间休闲消费的支付能力。
作为劳动者本身,我们应该树立多劳多得、勇于争先的正确价值观念。我们应该利用经济时间收益,最大限度地平衡工作和休闲时间不公平带来的负面情绪,更加高效、健康地工作。处理好工作与休闲的关系。
部分工人加班、忙碌的情况今后仍会不同程度地存在。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成熟,这一群体的补偿机制将更加完善,他们的生活和休闲质量将大大提高。